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更好地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好头,做表率,经研究,决定建立党员校领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对象
每位党员校领导分别联系1个基层党支部,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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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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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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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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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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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俊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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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岩土工程学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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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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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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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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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分院党委外语与贸易系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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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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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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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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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党总支教工小教专业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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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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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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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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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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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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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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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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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党委行政教工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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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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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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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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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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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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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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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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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党委行政教辅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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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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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指导。经常性深入联系点,指导基层单位结合实际,科学制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好学习教育各时间节点的工作。
(二)开展调研。深入联系点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三)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好联系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尤其要及时掌握师生党员的思想动态、生活难题,突出重点,及时疏导。
(四)强化督查。强化对联系点学习教育的督查,找准联系点工作中的不足,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提升联系点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总结推广。帮助联系点总结推广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
三、相关要求
1.及时衔接,提供情况。各联系点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联系领导汇报沟通。
2.加强联系,报送信息。各联系点要将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工作措施、主要经验及时向联系领导进行汇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信息上报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