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外党〔2017〕10号
关于确定2017年第三、四季度学生党员发展重点对象
工作的通知
各班党小组、团支部、党建联系人:
经院党委、各学生党支部研究,决定对我院大三、大四(2016年11月前)确定的优秀建党积极分子列为2017年第三、四季度党员发展重点对象,希各班党支部、党小组、团支部根据《外国语学院推优条例(试行)》、《外国语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结合本班实际,于2017年10月20日前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工作。
推荐条件:
1、候选人须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结业;
2、近一年两个学期的智育或者综合成绩均在班级前1/2的同学。不合格科目不包括公选课;
注:各班视条件符合情况推荐
分团委推荐
附件1: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重点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2: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党员发展重点对象上报表
附件3: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党员重点发展对象民主投票表
附件4: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党员重点发展对象民主投票票数统计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2017年10月12日
附件1
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重点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班级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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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建党积极分子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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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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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主要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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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综合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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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智育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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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学期
综合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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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学期
智育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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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是否有不及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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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候选人须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结业,近一年两个学期的智育或者综合成绩均在班级前1/2的同学。不合格科目不包括公选课。
附件2
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党员发展重点对象上报表
推荐意见:
班团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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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讨论同意推荐:(按顺序填写推荐人名单)
党建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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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对推荐对象根据其日常各类表现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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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推荐:(按顺序填写推荐人名单)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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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意见
对推荐对象根据其日常各类表现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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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推荐:(按顺序填写推荐人名单)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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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意见
对推荐对象根据其日常各类表现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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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推荐:(按顺序填写推荐人名单)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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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民主投票表
班级: 日期:
注:1. 各班根据自班符合要求的人数自行添加或删减行数;
2. 在所要投票的同学对应的“投票”栏打勾,即为有效投票;
附件4
外国语学院2017年第三、四季度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民主投票票数统计
班级: 负责人:
班级总人数: 参加投票人数:
注:各班根据人数自行添加行数;
按照总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根据序号依次往下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