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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16:21    点击次数:

     

     

     

     

     

    绍学院外团〔202102

     

     

     

    关于评选“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

    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学业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我院在2019级、2020级学生中实施“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为表彰先进,鼓励典型,营造良好的学风,学院决定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开展“四个一百”先进个人评比。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9级和2020级(英语205班暂缓)学生。

    二、奖项设置

    “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阅读之星”,每班3人。

    “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电影赏析之星”,每班3人。

    “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写作之星”,每班3人。

    “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实践之星”,每班3人。

    单项奖每类奖金均为200元。奖项不能重复申报。

    三、评选程序

    139日之前,各班成立“四个一百”学习实践活动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班级考评委员会”)。“班级考评委员会”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组成,人数不少于6人。“班级考评委员会”对每位同学的基础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完成的内容和质量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第,其中前两个等第分别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

    等级评定完成后,根据奖项设置进行个人申报。

    2312日之前,完成班级考评结果及奖项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疑问的学生可提出申诉并及时上报。如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3、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班提交《外国语学院___班“四

    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成绩记录卡》、《外国语学院“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个人奖项申报表》、《外国语学院“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班级奖项申报汇总表》。电子表交284866015@qq.com,纸质稿交至9-203学生科。

    4315日前,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四

    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获奖名单,并发文表彰。

    四、评选结果运用

    1、奖学金评定:“四个一百”优秀奖学金及单项先进个人,与学校每学期的奖学金同步评定。学生申报校综合奖学金,优先考虑近两学期本项活动成绩均为优秀学生。

    2、优秀干部干事评选:参与每学期优秀干部干事评选的学生,优先考虑本项活动上学期为良好等级以上学生。

    3、入党发展评价: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和发展成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学生,优先考虑上学期的本项活动考核成绩为优秀,其他学期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

    4、毕业评优推荐:毕业阶段,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评选,优先考虑该项活动各个学期的评定成绩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五次优秀的学生。

     

    附件1:《外国语学院___班“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成绩记录卡》

    附件2:《外国语学院“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个人奖项申报表》

    附件3:《外国语学院“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班级奖项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135

     

     

     

     

    主题词: 四个一百   学习实践活动   先进个人

    抄送:校团委  校学生工作部(处)  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                202135


    附件1外国语学院**班“四个一百”成绩记录卡
    注意:请按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最前的两个为“四个一百”奖学金推荐人选

    学号

    姓名

    1学期成绩

    2学期成绩

    3学期成绩

    4学期成绩

    5学期成绩

    6学期成绩

    7学期成绩

    备注


    附件2

    外国语学院“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个人奖项申报表

     

     

    班级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申报奖学金名称

    申报

    理由

     

    班主任

    意见

     

     

     

     

     

    班主任签名:

    2021    

    学院

    审核

    意见

     

     

     

     

     

    盖章:

    2021    

    备注

     

     

     

    附件3

     

    《外国语学院“四个一百”专项学习实践活动班级奖项申报汇总表》

    班级: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奖项名称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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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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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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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金老师 0575-88341207   |   樊老师 0575-8834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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