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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知识简介——档案派遣

    发布日期:2021-06-07 11:32    点击次数:

    1.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在每年学生毕业时,经绍兴市邮政局机要科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非师范生为所属人事局。绍兴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档案由就业指导中心派专人送达)。如果学生在毕业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人事档案则投寄到其生源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人事档案。

    2.毕业生档案在7月中旬统一派遣,7月底寄送到所派遣的人事主管部门,毕业生于8月初到报到证上所派遣的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

    3.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档案派回生源地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浙江省内的毕业生档案派回生源地所在的人事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生源地所在的人事主管部门报到。浙江省外的毕业生档案派回生源地的,由于各省的档案接收政策的不同,有些是派回生源地所在的人事主管部门,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生源地所在的人事主管部门报到;有些是先派到生源地所在省的省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是生源地所在省的省教育厅下属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并非直接派到生源地所在的市、县、区的人事主管部门,毕业生持报到证先到生源地所在省的省级人事主管部门(所在省的省教育厅下属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然后再由省级人事主管部门(所在省的省教育厅下属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档案转回生源地所在的市、县、区的人事主管部门。

    4.本科已录取硕士研究生和高职专升本的毕业生,档案派遣到所录取的学校。

    5.毕业生在8月初持报到证报到以后,如果遇到档案查询的问题,可以登录绍兴文理学院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jy.usx.edu.cn/)网站查询档案邮寄的机要编号,根据机要编号到档案派遣地的邮政局机要科查询档案投递情况,以查询落实本人档案实际被接收情况。

    联系方式:金老师 0575-88341207   |   樊老师 0575-8834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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