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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浙教工委【2016】18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作者:  点击:

绍学院学教组办发〔201621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浙教工委【201618号文件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今年7月初,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工委【201618号),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若干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分党委(党总支)会议等方式加强对《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同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对《若干意见》的学习贯彻,确保《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不留死角。

3.党群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部门工作会议、部门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等形式加强对《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同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请及时上报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926

上一条: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