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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配套及教学奖惩实施办法(2015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   作者:  点击:

绍学院外发〔20155

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配套及教学奖惩实施办法(2015版)》的通知

各学科组织:

现将《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配套及教学奖惩实施办法2015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配套及教学奖惩实施办法2015版)》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配套及教学奖惩实施办法

(2015)

为进一步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目标,引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促进学院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职在岗教师。

一、教学建设经费

(一)专业建设

按照批准的文件建设经费的总数1:1配套

(二)团队建设

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创新教学团队等团队建设项目经费:校级 2万元,省级4万元,国家级6万元。每个团队建设经费累计最高不超过相应级别的建设经费总额。

(三)课程建设

1省级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费2万元;市级精品课程1.5万元;校级精品课程1万元。

2.校级重点课程0.4万元;院级重点课程0.2万元。

(四)教材建设及教改项目

1.省级及以上重点规划教材:2万元。

2.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2万元。

   以上各项配套经费从学院教学业务费中支出。

二、奖励

(一)教学成果奖

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0.8万元;二等奖0.3万元。

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0.6万元。

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

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6万元;三等奖3万元。

(二)教材出版奖励

每一部教材按字数20/千字奖励,一个书号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已经享受省级以上配套经费的教材。(教材是指被列入学校出版计划或省级重点规划教材和国家级重点规划教材。教辅材料和一般读物不属于此范围)

(三)教学评比奖励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示范课教师及各校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一次性发给奖励:

(1)教学名师:校级:1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2万元。

(2)教坛新秀:校级:1000元;省级:4000元;国家级:1万元。

(3)示范课等获奖:校级:500元;省级:3000元;

(4)各类竞赛获奖:

校级:一等奖:500    二等奖:300   三等奖:200

   省级:一等奖:1000   二等奖:800   三等奖:500

(以上各项奖励经费从学院创收经费中支出)

三、处罚

按照《绍兴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绍学院发[2008]57号),学院将对

1.三级教学事故责任人,扣当年年终奖金500元。

2.二级教学事故责任人,扣当年年终奖金1000元。

3.一级教学事故责任人,扣当年年终奖金2000元。

4. 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如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参照执行。

四、附则

1.凡出现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另行研究处理。

2.本办法自 201511起执行,原《外国语学院教学奖惩及配套经费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5 年5 月27

主题词:教学  制度  印发  通知

抄送:校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015 年5 月27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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