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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自管会工作章程

    发布日期:2016-07-03 15:29    点击次数:
    第一章 外国语学院团学工作机构设置
    第二章 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第一条 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团学工作的最高权利机关,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是其长设机构。
    第二条 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内容有:
    1. 听取和审议上届团学会的工作报告。
    2. 修改团学工作章程,讨论通过重要规章制度。
    3. 选举产生新的团学干部、主席团。
    第三条 主席团会议由叙述会秘书处召集召开,内容有:
    1. 听取审议团委、学生会、自管会各部工作报告。
    2. 反映全院学生的各方面要求,讨论和决定团学工作重大问题。
    3. 对团委、学生会、自管会各部工作进行测评。
    第四条 主席团一般由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自管会主任组成,任期一年。
    第五条 主席团对团员、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对外代表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自管会。
    第六条 主席团职权:
    1、领导分团委、学生会各部工作,听取意见,对团学工作方针、任务等重大问题讨论、决策,并定期向团学干部报告工作。
    2、接受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
    3、选举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4、监督、考察院团学干部工作,并听取意见,负责向全会汇报。
    5、确定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及其有关事项安排。
    6、在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团员、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7、对团总支、学生会各工作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察,考核。
    第七条 主席团由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团学工作机构职责
    第八条 团委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自管会主任一人。实行书记、主席、主任负责制。
    第九条 团委、学生会、自管会下属各部均是团学工作执行机构,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各部门可招牌干事若干人,由各部部长、副部长协调、聘请,报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自管会各部,由书记、主席、主任统筹、协调,部长、副部长具体负责,开展团学工作。
    第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协会,由校团委、院团委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二条 院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团委委员会和团委团员大会,结合团委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委的工作,将团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委委员会和团委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分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委委员会、团委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4、抓好团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第十三条 院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团委及各部的日常工作,包括计划制定、活动准备、干事招聘、工作总结。
    2、协调好团委下属各部的活动开展情况。
    3、加强与系学生会、自管会的合作,共同促进我院团学工作的长效发展。
    4、负责与校团委的联系,了解情况,传达精神。
    5、促进与其他各院团委的交流,以取长补短,提高我院团学工作水平。
    6、对各班团支书进行考核。
    7、协助团委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做好全面工作,保证团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8、参加主席团工作,积极使团学工作形成合力。
    第十四条 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组成以部长为中心,干事及各班组织委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2、根据团委的指示和全体团员组织生活和思想进步的要求,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每一届党章学习小组的开设,团员团费的收缴,团员证注册和团员登记工作。
    4、对各支部工作进行考核,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对先进个人及集体进行表彰,对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学生干部的考核、任用、选拔及各项评优工作的初审工作。
    6、负责学生干部队伍形象建设,对各班组织委员进行考核。
    7、组织部作为团委的重要部门和上级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和团干入党及负有协助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等职责。
    8、组织全院共青团员和团干入党及负有协助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等职责。
    第十五条 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组成以宣传部长为中心,干事及各班宣传委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2、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围绕校、院工作中心,制订实施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多渠道地对各项工作予以宣传指导。
    3、认真组织好同学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用特色理论武装全体同学,切实提高同学的政治素质。
    4、认真抓好院宣传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文字组、记者团、美工组的管理,切实提高宣传力度。
    5、组织院内同学积极向学校各级宣传阵地如校报、《学生工作》、《团的工作》、广播台投稿,充分发挥外语专业的特色,及时报道我系动态。
    6、对各班宣传委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青年志愿者工作职责:
    1、组建成立外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小分队,承担突击任务,开展社区服务。
    2、接受校青年志愿者总队的指派。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委员会,传达上级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学生会工作,撰写工作计划,组织学生会独立开展活动。
    2、加强与团委、自管会的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学工作的发展。
    3、检查、协调各部门的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上级作汇报。
    4、抓好学生会自身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与校学生会的联系,了解情况,传达精神。
    6、促进与其他各学院学生会的交流,以取长补短,提高我院团学工作的水平。
    7、协助团委书记开展工作。
    8、参加主席团工作,积极使团学工作形成合力。
    第十八条 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处理各项工作。
    2、起好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各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做好各部协调工作。
    3、随时掌握全系同学思想动态信息,及时向主席团会议汇报。搞好院团学工作意见箱,开通信息渠道。
    4、参加主席团工作,使院团学工作形成合力。
    5、加强与各学院副主席的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借鉴。
    第十九条 学生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自管会之间的桥梁作用,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2、深入全面地了解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把握学生会工作的全局,为团委、学生会、自管会进行正确有效的指导帮助提供依据,指导并协助抓好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3、指导并协助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
    4、指导并协助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安排好学生会的有关会议、会务事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
    5、负责编写团委、学生会、自管会工作大事记,院《学生工作简报》,定期整理辅导员办公室档案,使我院的学生工作有据可考,有根可查。
    6、保存分团委、学生会、自管会各种资料,并进行存档。
    第二十条 学生会学习部工作职责:
    1、组成以学习部长为中心,干事及各班学习委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2、掌握党的教育方针,了解本校的培养目标。与院办建立和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愿望和要求,使学校的教学工作环境和同学的学习环境得以不断改善。负责同学的各种学习、学术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工作系,并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协助院教学科有关工作,如期中、末考试期间的试场布置等工作。
    4、根据广大同学求知、成才的需要,科学地组织各类学习竞赛、演讲赛、辩论赛、知识讲座、考研信息讲座、英语角和外籍教师讲座等活动,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5、对师范专业同学,引导他们进行普通话、三笔字训练。
    6、对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学生会体育部工作职责:
    1、组成以部长为中心,干事及各班体育委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2、以“重在参与,增强体质”为宗旨,负责同学各项体育活动工作的规范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增强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由本部牵头,各班提议委员负责,积极组织各种提议娱乐性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加强院同学间的联系,活跃校园生活。
    4、负责组织院里同学参加全校性的各种赛事,推动其广泛开展,同时与兄弟院系学生会体育部建立密切联系,通过比赛,增进兄弟系之间的友谊。
    5、注意发掘和培养提议活动积极分子,组织好院排球队、足球队、篮球队和田径队的报名和训练工作,为队员们解决训练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发挥好他们在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6、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校田径运动会的报名、训练、出场等各项工作,一方面推动我院体育工作进一步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为学校选拔优秀运动员。
    7、对各班体育委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文娱部工作职责:
    1、组成以部长为中心,干事及各班文娱委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2、坚持政治与艺术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学校对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和本系的特点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通过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如说、看、跳、听等),满足广大同学的要求,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陶冶情操,提高文艺鉴赏能力。
    4、发展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院里的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5、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6、对各班文娱委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生活、女生部工作职责:
    1、组成以部长为中心,干事及各班生活委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2、加强与全院同学的联系,关心同学日常生活,了解学生(尤其是女生)的思想、学习、 工作、生活状况,并建立特困生档案。
    3、搞好各类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对院团委、学生会、自管会使用经费的管理,每学期公布一次,搞好财务公开工作。
    5、对各班生活委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自管会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搞好本系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自管会学期工作总思路。
    3、负责制定自管会学期工作总思路。
    4、定期召开自管会各部会议督促各位成员互相合作,互相协调,顺利搞好自律委各项工作。
    5、负责考核自管会各成员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 自管会思想政治部工作职责:
    1、负责收缴各班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种材料。
    2、开展各类学生内部思想状况的调查、反馈工作。
    3、积极与校后勤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广大同学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配合学生管理科做好本院学生电脑使用及网络进公寓的统计工作,维护日常教学工作,促进良好系风、学风的形成。
    5、对各副班长、寝室长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自管会自我管理部工作职责;
    1、组成以部长为中心,干事及各班副班长、寝室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2、负责《外国语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监督、实施。
    3、配合学生管理科做好本院学生日常考勤工作,维护日常教学工作,促进良好系风、学风的形成。
    4、配合学生管理科做好本院学生寝室卫生及考勤工作,维护正常的寝室纪律。
    5、负责汇总检查结果并于每周日公布。
    6、负责统计各班的班级积分。
    第二十七条 自管会文化发展工作职责:
    1、负责整理自管会各部的文件及资料。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寝室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提高我院学生整体素质。
    3、定期编写《生活元素》,收集学院宿舍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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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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