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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6年年终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0日   作者:  点击:

绍学院外发〔20171

外国语学院2016年年终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绍学院发【2012162号)和2016年学校分配会议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16年年终分配方案。

一、学术岗人员的教学基本工作量为180当量课时(学术岗的中层干部基本工作量为90当量课时),正高、副高(博士)、中级(硕士)职称人员的科研基本工作量分别为7分、4分和1分。

二、教学工作奖(不含5%增量)、教学建设奖(非统筹)、科研工作奖按2015年学校公布的单价实发到各相应的人员;教学建设奖(统筹):主要用于专业主任津贴、教研室主任津贴、各学科竞赛组织管理的补贴,由各负责人分配;学科建设奖:主要用于学科主任及秘书的津贴,由学科主任分配。学术岗位人员未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部分,按学校公布单价从相应人员中扣回。职员岗人员承担的课时按每节40元的单价发放,但总课时不得超过144课时。

三、2015年度学校下拔的考核奖及月“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本工作奖”的0.65倍增量,按学校下拨金额发到个人。

四、教学工作量5%的管理工作量补贴主要用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学院网站建设等无法在教学工作奖、科研工作奖、学科建设奖和教学建设奖中体现的补贴,具体分配如下:

重修、旁听等管理费收入首先用于学院全体教职人员按一定数额平均分配,多余部分纳入学院教学工作量5%增量统一分配。

双专业课时费收入用于双专业课时费发放;多余部分纳入学院教学工作量5%增量统一分配。

学科/专业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学院中层(科级)岗位(以学校、学院发文为准)补贴、超课时职称补贴、教辅(行政)人员缺编工作补贴等开支由学院统筹发放。费用来源:学科建设奖 + 专业主任补贴+教学工作量5%增量总数的40%,由院长负责按照实际承担工作列出发放名单及金额,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党务、工会、学生工作补贴占教学工作量5%增量总量的5%,由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按照实际承担工作列出发放名单及金额,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教学类非教学工作量占教学工作量5%增量总量的50%,由教学副院长负责按照实际承担工作列出发放名单及金额,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科研、服务地方、外事类非教学工作量占教学工作量5%增量总量的5%,由科研副院长负责按照实际承担工作列出发放名单及金额,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同一工作不得在多处领取报酬。

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学院成立院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各学科主任、院党政办主任、教研科长等组成。

                                               外国语学院

                                          2017 年1 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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