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办法,我院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示范课教师”评选活动,此次活动,我院教师报名踊跃,共有5名教师参加。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我院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公开课评选,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沈阳、胡春梅两位老师参加校级“示范课教师”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5日)
若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教研科反映。联系人:宋娟丽;联系电话:8834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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