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若干意见》(绍学院[2018]37号)文件精神,学院在近期制定了《外国语学院关于课程学业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并从本学期起开始执行。本学期所有课程均需按照《实施办法》执行。每一位老师需如实填写“外国语学院 学年 学期课程考核评价方案表”(见《实施办法》后附件)。
请各位老师务必在下周末(10月19日前)将填写完成的表格(纸质稿、电子稿)上交给李卓尔老师(外语系)和盛美意老师(大学外语教学部)。
学校和学院将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表格的填写和课程教学中的具体落实情况)作为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工作之一,请大家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