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学〔2026〕7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爱心奖学金”评比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自强不息、努力进取,传承“关爱他人、感恩生活、诚信友爱”精神,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22〕35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爱心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认定的2022-2024级学生资助对象,本学期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评选。
二、 奖励标准
爱心奖学金分一等和二等两档。一等奖奖励金额1500元/人,由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优秀学生,共产生16位获奖者;二等奖原则上奖励金额不低于300元/人,具体金额和名额由二级学院根据下达的年度“爱心奖学金”评选金额和学生申请情况确定。
三、 资金来源
一等奖由学校奖学金专项经费支出;二等奖根据各二级学院2025年度“爱心承诺”活动践诺金额,学校按照1:1的配套后确定,具体金额见《2025年度“爱心奖学金”评选金额表》(附件1)。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行为;
3.思想上积极上进,同学反映较好;
4.学习刻苦,成绩进步明显,2025年度无不及格课程(包括考查课程);
5.能积极认真地参加公益活动;
6.有科研成果或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3月22日前,学生在学工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
2.班级审核:3月26日前,班主任审核
3.学院评审:4月5日前,学院“爱心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形成推荐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系统审核提交。
5.学校审定:4月26日前,学生处汇总名单,审核、公示后发文表彰。
六、工作要求
1.爱心奖学金是体现爱心基金成立目的和关心困难学生的重要举措,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具体指导落实评选工作。
2.二级学院需成立“爱心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工作要求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做到客观公正、宁缺毋滥。
3.各学院推荐1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作为一等奖候选人,撰写《2025年度“爱心奖学金”一等奖申请者事迹材料》(附件2),以“学生姓名+学院”命名,上传学工管理系统。
附件:1.2025年度“爱心奖学金”评选金额表
2.2025年度“爱心奖学金”一等奖申请者事迹材料(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