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外发〔2018〕8号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
第三届“好秀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学生志存高远,奋发进取,成长成才,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好秀奇”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好秀奇”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奖助金额
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优秀奖上限为每人5000元,考研奖优秀奖上限为每人2000元,科研优秀奖上限为每人1000元。
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考研、学科竞赛、科研创新项目、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所突破且成绩优异,详见《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好秀奇”奖学金评定办法》。成果统计时间为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四、时间安排
(一)
4月
11日前
,各班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报材料、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
4月
13日前
由各班统一将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交至学生科(9号楼209室),电子稿(包括附件1、附件2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照)发: 1090792074@qq.com(英语163班张紫薇);
(二)
4月
16日前
,学生科汇总申报材料与名单,并报“好秀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
(三)
4月
20日前
,将评选结果与捐赠方沟通协商,择期召开“好秀奇”奖学金颁发表彰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班级要充分认识“好秀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意义,全面理解捐赠方的捐赠意愿和目的要求,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
(二)相关班级要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引导获奖学生积极进取,懂得感恩,以更加奋发进取的精神投入学业或工作。
(三)请各班根据时间安排,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1. 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好秀奇”奖学金申请表
2. 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好秀奇”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
2018
年4
月3
日
附件1:
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好秀奇”奖学金申请表
班级: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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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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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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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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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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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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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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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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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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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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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不及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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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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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学金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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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主要事迹(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或证书的电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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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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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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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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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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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由学院留存。
附件2:
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好秀奇”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学院(盖章): 制表:院学生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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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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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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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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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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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总积分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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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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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学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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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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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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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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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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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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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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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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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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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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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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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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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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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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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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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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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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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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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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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奖学金 评选 通知
抄送:校学工部。
外国语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
年4
月3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