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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留学研究生实习实施细则(试行)

2021年03月10日 10:47  点击:[]

教育实习是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生一个重要的学习环节,是检验学生知识积累、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学生更好的完成实习,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研科长、研究生教学秘书、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硕士生导师和实习指导老师)等。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实习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内容和步骤,确定日程安排,确定学生实习单位等;

2、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包括发放实习表格等;

3、组织开展实习检查、评估、验收、总结等工作。检查各个实习环节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的问题。做好教育实习的验收工作,审定学生的教育实习成绩。

二、实习内容

1、在国外留学生由本人联系实习单位,建议为生源国学校或汉语教学机构。由外国语学院学院负责为学生出具中英文介绍信、专业实践安全协议书,实习单位提供实习生接收函复印件交学院存档。

2、在国内留学生可以选择

1)在绍兴文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内

2)在学校、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教学观摩和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时间一般在第四学期)。

3、实习内容为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汉语教学,具体实习内容包括备课、编写教案、上课、组织课外活动等。

4、学院为每位实习学生安排指导教师,实习期间由指导教师当面或通过网络进行全程指导。

三、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需要在第二学期结束前把实习单位接收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提供给学院。

2、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因为不遵守学校纪律而未获得实习成绩,责任由实习学生承担。

3、到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应交给指导教师以下资料:

1)实习计划;

2)实习单位接收函;

3)专业实践安全协议书;

4)电子教案10课时;

5)实习考核表。

四、指导教师职责

(一)教育实习指导教必须具备条件和工作职责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学校、学院关于教育实习的管理制度和职责要求,了解教育实习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情况。

2、具有一定指导能力、组织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

3、参加学院有关实习工作会议,完成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分派的各项任务。

4、及时与实习学生联系,认真指导实习。

5、指导实习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审阅检查教案全面掌握实习生教学实习情况,帮助实习学生及时解决教学实习中的问题

6、结合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及交回的实习资料给出指导教师成绩。

五、实习成绩评定和总结

1、实习学生的成绩由实习单位成绩、指导教师成绩、学院实习验收小组验收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成绩具体内容如下:

1)实习单位成绩满分100分,由工作努力程度(20分)、备课情况(20分)、讲课效果(40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20分)四部分组成;

2)指导教师成绩满分100分,由教案数量和质量(30分)、课外活动方案(20分)、是否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并交流情况(20分)、实习总结(30分)等四部分组成;

3)学院实习验收小组验收根据实习单位成绩、指导教师成绩给出综合评价;

4)实习学生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实习学校成绩占40%,指导教师成绩占40%,学院实习验收小组验收成绩占20%。

2、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应在实习结束后做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教育实习总结工作。总结内容要全面反映实习的基本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教育实习的意见建议。

六、实习时间安排

1、布置实习工作,发放实习介绍信(第二学期末开始)

2、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任务(第三学期)

3、明确实习任务,发放实习实施细则及需填表格(第三学期)

4、学生实习(第三、四学期)

5、实习学生交回各类资料(第四学期末)

6、学院组织实习验收并给出学生最终成绩(第五学期初)

7、学院召开实习总结会(第五学期初)

                                                 外国语学院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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