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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关于继续教育、学历论证要求的通知

2013年05月14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转发:201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关于继续教育、学历论证要求的通知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绍市人社职〔2013〕34号)的要求,201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继续教育、学历论证的要求如下:
1.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从今年开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取得近4年(含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合格成绩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取得近5年(含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
2.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学历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部门通知各相关教师及早准备好以上材料。咨询电话:2590

人事处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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