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外发〔2019〕6号
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学术工作量量化细则(修订)
为了做好新一轮校内岗位聘任工作,结合学校对重点学术工作量已经修订的事实,同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算办法。
一、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首先按照《绍兴文理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绍学院发[2018]1号)执行。
二、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增加以下项目:
1 厅市级教学、科研项目 2分
2 校级教学、科研项目 1分
3 学生科研(省级项目) 1分
4 普通期刊论文(4千字及以上) 0.5分
5 厅市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 30分
二等奖 15分
6 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4分
7 教学技能类比赛(省微课比赛、“外研社杯”“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
一等奖 2分
二等奖 1分
三等奖 0.5分
8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增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卡西欧杯日语配音比赛”、“中国人日语作文大赛”三项比赛
特等奖 1分
一等奖 0.5分
二等奖 0.2分
9 教学建设类项目中增加”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5分
三、以上所有增加的项目分数分配办法按照绍学院发[2018]1号文件执行。
四、学院增加的项目及分数仅作为学院内聘岗时使用,与分配无关。
五、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外国语学院学术工作量量化细则”同时作废。
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