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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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07月08日 19:22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强校院两级科研协同管理,促使广大教师尽早准备、精心选题、严密论证,切实提高国家社科项目申报书的质量,提高项目申报立项率,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一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部署(7月-8月  

启动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部署。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会,动员教师充分利用假期时间酝酿选题。申报人结合本人的前期研究基础,选择本学科领域内的前沿学术问题和国家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科学选题,凝练申报项目名称,并广泛阅读研究文献。开学后,学校召开科研院长会议进行再动员、部署。

二、申报选题论证(9月)

1.各学院于9月18日向人文社科处报送选题。9月18日前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可邀请评审专家或本学院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介绍申报经验,帮助老师选题并进行选题论证,并将已经论证过的选题上报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在邀请学科专家方面可提供必要的支持。

2.9月30日前学校组织选题论证。学校邀请评审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选题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和进一步修改建议反馈给各学院。

三、申报书撰写和论证(10月——2021年1

1.10月-11月:申报人撰写申报书初稿。申报人参考相关申报范本,细化项目研究内容,精心考虑研究方案,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和活页。

2.12月——2021年1月上旬:发布申报通知,落实指标分解。

学校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及省社科联规划处通知,在校园网和人文社科处网发布学校通知,并召开科研院长会议,落实指标分解,学院科研秘书将通知通过多种途径传达到本学院(学科)每一位教师。申报人根据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指南对申报书进行适当修改,完成申报书撰写。

3.2021年1月中旬:学院组织课题申报论证。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自行制定预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并组织实施。人文社科处在聘请专家等方面予以支持。

4.2021年1月下旬: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及填报培训。学校邀请评审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申报书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和进一步修改建议反馈给学院和个人,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申报书和活页。鉴于越来越多的新人申报以及往年教师填报过程中格式等基础问题较多,学校组织填报培训会,面向各学院科研秘书及自愿参加的申报人。现场模拟和培训指导填报格式等基础问题,明确科研秘书对学院申报材料做初次审核的要求,提升填报的规范性和效率。

四、上报正式申报材料(2021年2月中下旬)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申报通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提交正是申报材料。学校人文社科处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上报省社科联规划处。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069,邮箱:zhough10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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