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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2022年学科教学(英语)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03月28日 16:44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绍兴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成立由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过程中组建各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成立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

3.成立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成立学院招生工作协调和保障小组,负责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联系、考场服务保障和其它应急事件的处理。

三、资格审查与复试条件

(一)资格审查

依照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准备复试所需材料,并按要求格式,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形式和方式传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以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考生上交《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http://yjsc.usx.edu.cn/info/1102/1777.htm)下载《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正反面打印),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复试条件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2.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总分最低分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3.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录取。

4.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方式、内容、日程安排

(一)复试方式

1.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采用阿里巴巴公司的“钉钉”(DingTalk)办公软件平台。

2.复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线上专业课笔试和线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面试包括综合能力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和思想品德考核。

1.线上专业课笔试,满分为50分: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

线上专业课笔试采用A4纸作答、摄像头实时监控、线上传输方式进行。笔试过程中务必保证摄像头始终开启,无故关闭摄像头或离开视频监控区域将进行作弊警示。笔试结束后,考生在3分钟内将作答情况手机拍照在线发送至监考老师,若无特殊情况,3分钟内未发送者,本次笔试成绩无效。若因网络硬件等原因导致卷面提交失败,考生需重新进行笔试。

2.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5分:主要通过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相关知识问答等形式测试考生的口语和专业英语水平。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35分:侧重于全面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情况。

4.思想品德考核:与综合能力面试等同步进行,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考核由学院党委成员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政审意见,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复试日程安排



注:表格中时间为拟定,具体时间以考生大会通知为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考生在接到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不回复视为放弃,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6.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发布复试通知。

2.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除外)。

3.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4.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5.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具体开放时间以后续学院网站调剂公告发布为准,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第一轮调剂如仍未招满,视情况开通第二轮调剂。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处,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及上报

(一)录取原则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未开始前,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线上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5 + 复试成绩*0.3

2.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内容,不计入复试总分,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三)相关加分政策

对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特殊类考生的相关加分政策,遵照《绍兴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四)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2.体格检查不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其他事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w.usx.edu.cn/

八、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9号楼

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575-88341974

学院纪委书记:0575-88342337


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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